福建莆田欧X中凶杀案发生至今已近半月,受害人家中还有人员在医院继续医治,而且还面临医疗费困难的现实。尽管有人在为受害者呼吁筹款,但收效极其甚微。这起案件由于受到社会关注的程度非常高,各种议论和观点纷纷扬扬,那为什么会出现筹款甚微的情况呢?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作为一个关注者,不妨在此谈谈几点看法:
1、冤有头,债有主。作为受伤住院的小孩子,确实是无辜的,大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让小孩受到伤害,让人无法接受和理解。但是现在人们不愿意捐款,并不是这个社会没有温暖,也不是这个社会人们冷漠无情,而是这个小孩子有抚养人,现在受伤住院也是由于其抚养人没有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所带来的后果,人们不想为这种邻居之间故意刁难和排挤的行为买单,说更直白点就是不想为这样的家庭分忧。受害者家庭能找到凶手承担后果是你的法定权利;凶手如果承担不起法定义务,旁观者也无能为力,只能为你这种运气感到可叹!
2、如果受害者是善良人家,人们一定会积极捐款。但由于受害者一方做事过分(就如台风刮走凶手家房顶上的铁皮导致受害者的蔬菜损坏一事,本来就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自然力量造成的破坏,为什么要人家赔你2000元?要赔你找台风理论,人家房顶还损失一块铁皮呢),做事不给他人留一线,不给自己留一线,不给家里老小留一线,不“三思而后行”。对邻居之间故意刁难和排挤,致使他人心寒至极而发生伤害事件,(无论哪一方)让人感到可恨、可怜、可悲!人们不是舍不得捐钱,而是不想为这样的家庭捐钱。为这样的家庭捐钱,就会让自己的钱受到玷污,那怕是一分。
3、诚然农村有很多复杂的问题,但我始终坚信:任何事情,如果不是把人逼到心寒至极、逼到绝境,没有人愿意鱼死网破和两败俱伤!
朋友们,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