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诈骗罪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案情经过:

被告人刘某通过微信、抖音、快手APP平台以“投资大师”身份取得被害人信任,谎称帮助购买邮币理财、国债逆回购、投资理财产品等手段,冒充投资盈利的假象,骗取被害人投入资金,并一人饰多环节角色,3名被害人在刘某引导下,一步步深陷诈骗泥潭之中,被诈骗70万余元。其中,1名被害人在2013年至2021年12月期间,通过信用卡取现及银行贷款筹措9万余元后多次转账给刘某,致使被害人多张信用卡及银行贷款逾期。另2名被害人通过银行、微信转账分别向刘某汇款78万余元、3万余元。期间,刘某向2名被害人返利17万余元,刘某将所骗钱款全部用于日常消费及网络赌博。

在诈骗初期,刘某会给被害人施以小利进行不定期返利,让被害人尝到甜头,在利益的诱惑下,逐渐让被害人加大投资金额后,彻底失去联系,人间蒸发。

检察官提醒广大居民

投资理财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对于社会经验尚浅,投资经验不足的人来说,稍不注意,就可能踩坑。

1.永远不要给不认识的人的银行账号进行转账;

2.不管对方是家人还是朋友,转账之前一定要先打电话、视频等方式核实身份;

3.网上贷款一定通过合法正规的平台,对于违法平台或无法确定合法性的可在国家反诈中心APP进行自检或举报;

4.永远相信挣钱要通过勤劳和智慧,而不是不劳而获。